“我不是很懂商业性的东西。当你们的商品代言人有什么工作要做吗?”
“无非是拍广告,拍宣传照,偶尔出席一下大型的宣发仪式。你完全不用担心,拍摄团队会来工程队拍摄,免去你奔波疲劳,至于出席重要的活动,一年只有一两次,你就当是出差好了。”
郭启明让秘书将合同的主要条款对林旭讲述,然后给出了非常有吸引力的条件。
“代言费一年五千万,一次签约三年,三年期满,如续约的话,会在这个基础上每年加百分之三十。”
“五千万?”
林旭还以为自己听错了,自己可不是什么大明星,代言费竟然能拿到千万级别。
“是的,税前收入。扣掉所得税后,应该还有三千五百万左右。”秘书解释。
就算是三千五百万,那对于林旭来说也是一大笔钱。
“能不能给我点时间,我想回去慢慢考虑一下?”
“林先生,不用回去考虑了,我们做生意的讲究的是一个效率,商机是争分夺秒稍纵即逝的。如果你认为有什么条件还不够,不用客气,直接提出来。交易嘛,什么都可以谈的。”郭启明有些着急地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