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看我的表姐妹怎么样?”罗丝问。
“比起别的女客来,我比较喜欢她们。她们挺会开玩笑,而且绝不做作。”
“那你也喜欢别的女客?”
他摇摇头。
“那个干社会救济工作的女人简直只是只搞社会学的鹦鹉。要是你把她像汤姆林逊那样,放在星空里让风吹上一通,我包管你在她头脑里找不出一丁点儿自己的思想。至于那个肖像画家,她真是个讨厌鬼。她可以跟那银行经理配个对,做个好老婆。还有那个女音乐家啊!我不管她指头多么灵活,技巧多么完美,表情多么出色——跟你说实话吧,她压根儿不懂得音乐。”
“她弹得很出色呢,”罗丝提出抗议。
“不错,表面上听来,她对音乐的确训练有素,可是对音乐的内在精神,她就莫名其妙了。我问过她对音乐的感想——你知道,我总是很想知道这一点;可是她说没有什么感想,只知道她崇拜着音乐,认为音乐是最伟大的艺术,对她说来,比生命更重要。”